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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化学

地球化学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名称:地球化学, 学科代码:070902)


一、培养目标

在地质学一级学科的基础上,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级地球化学人才。在业务上具有坚实和宽广的地质学和地球化学理论基础和专业技能,掌握地球化学的前沿领域和发展方向,具备承担该学科基础理论和应用领域的科学研究和高等学校的教学以及相应的技术和管理工作等能力。


二、研究方向

1. 同位素地质年代学

2. 同位素地球化学

3. 元素地球化学

4. 化学地球动力学

5. 岩石地球化学

6. 矿床地球化学

7. 实验地球化学

8. 环境地球化学

9. 仿生矿物学

10. 沉积地质学


三、学制及学分

    硕士生学制为2-3年。研究生在申请硕士学位前,必须取得总学分不低于35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英语、政治)不低于7学分,专业基础课不低于12学分,专业课不低于16学分。

博士阶段学制为3-5年。研究生在申请博士学位前,必须取得总学分不低于10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英语、政治)不低于4学分,专业课不低于4学分,开题报告2学分。

四、课程体系和选课原则

   1、课程体系:除公共课外,专业课程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本硕贯通课程组成(见课程列表),其它课程包括跨学院课程、获得学校认可的其它大学或科研机构开设的课程。课程形式包括讲授、实验、科研项目训练以及学院认可的其它学习形式。

       2、选课原则:硕士研究生必修的专业基础课程一般不低于12学分;选修的专业课程可以根据不同的研究方向和指导教师的意见进行选择,但跨学院和跨校的课程选修学分一般不超过8学分。具体课程选课根据指导教师的建议进行。

五、科研能力

 1. 应了解所从事的研究方向的发展动态,熟悉相关文献;

2. 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顺利阅读本专业的科技文献。硕士研究生应初步具备英语论文写作及进行口头报告的能力;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独立开展科研工作并进行口头报告的能力。

六、课程设置

英语、政治等公共必修课按研究生院要求。

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如下表所列。

研究生课程列表

院、系     地球和空间科学学院         学科     地球化学                 

课程类别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开课学期

(春、秋)


GE15202

同位素地质年代学

3

60


GE15203

稳定同位素地球化学

3

60


GE15201

痕量元素地球化学

3

60


GE15205

地球化学热力学和动力学

3

60


GE15210

板块构造与区域地质

2

40


GE15211

化学地球动力学

2

40


GE15212

岩石地球化学

2

40


GE15213

矿床地球化学

2

40


GE15214

成因矿物学

2

40


新课

高等岩石学

3

60


GE15231

地质学专业英语

2

40


GE15217

天体化学

2

40

春秋


GE15222

地球的物理和化学

2

40

春秋


GE15232

早期地球和前寒武地质学

2

40

春秋


GE14401

沉积学与地层学

2

40

春秋


GE15223

流体地球化学

2

40

春秋








GE15216

环境地球化学

2

40

春秋


新课

环境矿物学

2

40

春秋


GE15225

质谱学基础

2

60

春秋


GE15226

现代仪器分析

2

60

春秋


GE15227

稳定同位素分析

2

60

春秋


GE15228

放射性成因同位素分析

2

60


GE14201

综合地质学

3

60


新课

综合地质学野外实习

2

60

春秋


GE15701

大陆地质野外研究方法

2

60

春秋


GE15702

扬子陆块野外研究方法(注:限研二以上学生选)

2

60

春秋


GE16201

化学地球动力学高级讲座(注:限博士生选)

2

40


GE16202

地球的物理和化学高级讲座(注:限博士生选)

2

40


GE16208

地球化学专业英语

2

40


GE16205

岩矿地球化学进展

2

40









仪器分析






矿床学与矿相学







表生地球化学




备注:1. 带★号课程为学位必修课程; 2. 带#号为本硕贯通课程; 3. 开课学期为“春秋”的课程视具体情况开设。



七、硕转博过程及要求

1、学习成绩达到研究生院统一要求的硕士生在硕士学习阶段的第四学期或第五学期可以申请参加转博资格考试。

2、通过转博资格考试的硕士研究生允许转博。

3、转博资格考试采取答辩形式,由学科点组织,淘汰率不得低于10%(不足一个的按四舍五入计算)。

4、被淘汰的学生可申请一次学院级别转博答辩,由学院组织转博答辩评审小组最终决定是否通过。

5、转博答辩评审小组由不少于5名相关学科教授组成。


八、学位论文答辩及申请学位的相关要求

(一)、开题报告

 研究生在正式进入学位论文工作之前须进行开题报告。报告须说明选题的目的、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存在问题、完成研究的条件和可行性、研究实施方案、预研状况、预期进程、预期成果和预计创新点等。开题报告须在学科点内公开举行,博士开题需至少5位老师(其中教授不少于3人)、硕士开题需至少3位老师组成审查小组,学科点每学期集中组织一次。硕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一般放在第四学期初,博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一般放在攻读博士学位的第二学期末。开题报告通过后,研究生需立即将《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和《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表》交至院研究生教学办存档备案。并自存档备案日开始,博士生一年之后、硕士生六个月之后才能进行学位论文答辩。每位研究生一般进行一次开题报告;未通过者可进行第二次,如仍不能通过则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二)、必修环节

1、学术报告:博士生在学期间必须听取不少于10场次的学术报告会,并在每学期末向导师提交听报告总结;博士生在学期间必须在国内外的学术报告会议上做学术报告至少1次,并及时向导师与学院教学办公室提交有关论文报告材料(每学期末集中提交一次,作为答辩附件)。

2、国际学术交流能力:鼓励博士生在学期间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短期出境访学 (31周)。国际学术会议和短期出境访学后,学生须向导师提交会议或访学的学术总结报告,并报学院教学办公室备案。各学科点将组织若干校内外学术交流平台,为博士生学术交流提供条件。

3、年度进展:博士生每年需向导师提交年度进展报告,由导师负责对博士生的学术进展进行检查和督促。

(三)、学位授予的科研成果要求

1、博士学位:以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导师署名不计在内)、以我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地球和空间科学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或被接收)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研究性学术论文,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影响因子>2.0或属于II区以上(含II区)的SCI期刊论文1篇;

(2)影响因子1.0-2.0或属于III区的SCI期刊论文1篇 + 学位分委员会认定的一般期刊论文1篇;

(3)EI期刊或SCI期刊(影响因子<1.0或属于III区以下)论文1篇 + 学位分委员会认定的核心期刊论文1篇;

(4)EI期刊或SCI期刊(影响因子<1.0或属于III区以下)论文1篇 +已授权的发明专利一项(署名要求与论文一致,此项规定从2016年7月份开始执行)。

      学生必须至少发表一篇本人第一的英文文章(影响因子大小不限)


2、硕士学位,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导师署名不计在内)、我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地球和空间科学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在学位分委员会认定的一般期刊上发表(或被接收发表)至少1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研究性学术论文;

(2)以第一作者发表国际会议论文一篇,具体要求为:以英文撰写的、经过同行评审的、不少于两页的会议扩展摘要或会议论文(有doi号),会议组织者需为国际知名专业学会(此项规定从2016年4月份开始执行);

 (3)以第一作者(导师署名不计在内)、我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地球和空间科学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的已受理的发明专利一项(此项规定从2016年7月份开始执行)。

 3、从2015年秋季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外国留学生申请学位时的论文要求与中国学生相同。

(四)、学位论文本身的具体要求参照研究生院有关规定。本学位分委员会认可本院学生在其他学位分委员会规定的期刊目录上发表的文章。


九、教学大纲                                                                                 

 各门课程的内容简介、任课教师、学时分配、教学和考核方式、预修课程、授课教材、主要参考文献等参见《中国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